根据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晋师校字[2024]47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务部[2025]35号)等文件精神,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推免实施细则制定和推免生选拔工作,现将具体细则公布如下: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吕 瑾 薛冰纯
副组长:李士利 卢文卜
成 员:齐志凯 樊 鑫 陈雯雯 郭晓华 焦美晨 张玲娟 刘志凌
二、材料审核小组
学业成绩审核小组
组 长:齐志凯
成 员:张玲娟 刘志凌
思想政治、品德和全面发展指标奖励得分审核小组
组 长:樊鑫
成 员:陈雯雯 郭晓华 焦美晨
三、推免指标数量
本年度推免指标共20名,根据1:1.2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报学校推免遴选办公室。
四、推免工作日程安排
工作日程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1.8月26日 发布推免通知;
2.8月29日—8月30日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应证明材料,截止时间8月30日下午6:00;
3.9月1日 学院组织进行推免审核,公示初选名单;
4.9月2日 上报校推荐办公室。
五、关于全面发展指标奖励得分补充规定
1. 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者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由SCI收录得0.2分,其它核心期刊得0.18分;
2. 学生本科阶段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获得全国一等奖得0.2分,二等奖得0.18分,三等奖得0.16分。
六、推免申请人请填写附件3和4申请表和汇总表,并严格按照附件1和5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七、如遇推免测评总分相同情况,根据专家审核组意见排序。